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面向西南片高校辅修专业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1浏览次数:7635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面向西南片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继续试行“跨校辅修专业”制度。修读东北片跨校辅修专业的西南片高校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东北片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辅修专业证书。2015年西南片教学协作组成员高校(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一、辅修专业及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开办学校

学期数

总学分

每学分听课费

招生计划人数

会计学

上海财经大学

4

30

110

20

工商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

4

30

110

20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查询。

 

二、上课时间与地点
  自下学期起,每周六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上课,具体时间与教室待定。


三、报名条件
  各校14级各专业、13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GPA不低于2.0(以满分4.0计)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修读其他学校辅修专业。
  各专业招生条件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 (www.kxxfx.shec.edu.cn)上的相关专业的辅修教学计划中查询。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下载《西南片高校修读东北片高校辅修专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连同所在学校校级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一起于2015年6月20日之前交到或用挂号信(挂号信以邮戳为准)寄至开设辅修专业的各高校教务处。报名上海财经大学辅修专业的同学请寄到: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教务处田老师(收)(邮编:200433)


五、其他说明
  上海市东北片高校跨校辅修专业不能申请学位,学生在东北片高校的跨校辅修行为不适用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机构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建议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前向所在高校教务处咨询关于学分转换、认可事宜的问题。
  学生在东北片高校的跨校辅修受《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学生跨校学习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辅修高校管理规定的管辖。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教学协作组
2015年6月1日

 

  附件:西南片高校修读东北片高校辅修专业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