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实现优质资源效益最大化,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决定在
前两批共享课程试开放运行的基础上,以稳步推进的方式继续扩大试开放运行的课程门数。为此,共享
管理中心希望各成员高校在本校的优质课程资源中遴选符合共享课程各项要求的课程,积极推荐申报
第三批共享课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根据上海市教委意见,第三批共享课程仍以受众范围广的通识教育类课程为主。
2.鼓励各校教师及教学团队依据各类学生或社会需求,在各教学质量管理规范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教学创新。
3.鼓励各高校采取校际联合、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优质共享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为提高建设效率,推荐的课程须符合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在《关于共享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
出的要求,尤其具备以下要点:
1.已有现成的能在共享中心发布的课堂教学视频资源,必须保证所有视频资源在开课前一个月上线。
2.已有一支不少于4名主讲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以满足不少于4个教学点的开设,并能按需要组建助教团队。
3. 申报课程须在一定程度上适合部分自主学习,课程主要采用基于网络的技术授课,结合适量(3~4次)的
集中面授(包括讨论和交流)。
4.课程教学团队必须通过共享中心平台,有效地开展教学讨论、布置及批改作业等交互教学活动,建立视频
授课随机考核考勤机制,保证学生的课程学习质量和归属感。
三、课程评审及配套政策
1.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各高校申报的课程,确定建设课程名单(2013年11月15日
公布)。评审结束后,批准的建设课程须在2014年春季学期进入共享课程教学运行。
2.课程建设经费:评审通过后,每门新建的共享课程市教委给予2万元的课程建设费,在开课后发放课程负责人。
3.课程教学绩效:课程教学运行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150元学分/学生×课程学分数×选课学生人数。
⑴教师教学绩效补贴计算方式为: 课程教学运行费用×60%。
⑵教师教学绩效补贴分两次发放: 原则上在开课后一个月左右先发放40%;第二次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
整体考评(即最终选课学生人数、学生满意度、每次面授及讨论或实践的出勤率等),并根据最终考评结果
发放剩余的绩效补贴。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院系于9月6日前先将课程及课程负责人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邮件:
jxglk@mail.shufe.edu.cn。电话:65903580。
2013年8月27日
